主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約翰福音16:24)
加州帕沙蒂那福樂神學院前耶穌被釘十字架雕像 |
又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翰12:24)
有人說:捨己,就是「deny
yourself 否定自己」,台語說:「看瞴自己」。究竟捨己,要如何否定自己?又要如何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呢?怎麽背?
最近常常沉迷於追究川康時代的慘劇:十七世紀初,日本七十個老老小小的基督徒,在江戶的低窪海邊一個個地被倒掛在十字架上,隨著海浪的上漲,殘忍地奪去那批教徒的生命。
還有,1597年日本首批被處死的基督徒就在長崎的山丘上,也就是現在日本長崎市的「26聖人殉教紀念館」所紀念的。
是因為這羞辱,以致二次世界大戰美國的第二顆原子彈,陰錯陽差地落在長崎嗎?(原來的第一個目標是小倉市)我相信歷史是掌握在 上帝的手中,並且上帝是公義,且慈愛的上帝。這些教徒是背十字架,跟從主嗎?我相信是的,但這十字架,未必是耶穌所說的十字架。因為是別人將他架上的苦刑,不見得是甘心的。
又讓我想到1661年當時,大員島的普羅民遮城(今台南市赤崁樓),國姓爺鄭成功惱怒軍隊中計敗於大肚王國,將隨軍前往的荷蘭人和平埔族人釘在十字架,遊街示眾,直到斷氣。(請參閱筆者前文:大員的十字架)這些基督徒,是背十字架,跟從主嗎?我相信是的。但這十字架,也未必是耶穌所說的十字架。他們也是無可奈何的。(這事件後沒多久,鄭成功就發瘋而死,也許是天理吧!)
背十字架的前提,或是動力,就是捨己。能捨己,才有動力背十字架;捨己,才能歡歡喜喜地背十字架。
捨己就是否定自己或否認自己。《屬靈操練禮讚》一書解釋它的意思:不是自我憎恨,不是喪失我們自己的身份,相反的,人們會在自我否定中找到自己,實現了自己、完成了自己。捨己不是自我輕視,看自己沒什價值、神的創造不夠好,而是看自己有無窮的價值,神所造是美好的。自我否定是一種方法,叫我們了解,一切的事不一定要按照我們自己的意思行!
因此,透過捨己的操練,人才能培養出順服的品格,順服神及順服人。當我們更多順服時,才能
建立其他的好品格,也才能經歷「順服必蒙福」的原則。』
這一句:「自我否定是一種方法,叫我們了解,一切的事不一定要按照我們自己的意思行!」敲醒夢中人,觸動我那心中對這句話的領悟。
我想到主耶穌,祂本是 創造宇宙萬物的 三一神。腓立比書2章6-8節上寫得好:「 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 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 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又想到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馬太福音26:39)
主耶穌本有 神的形像,有行事的權柄,雖明知這杯難飲,這杯不合理,這杯違乎常理,但他卻不一定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他定意要順服天父的意思。天父的慈愛,定意要愛子為人替罪,定意要賜福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耶穌的順服,就是『捨己』最極致的表彰。
人多多少少在心的深處,有一個固執的自我。這『我』 時而外顯,時而內斂,但卻永遠存在。按照『我』的意思,不管用權謀,用利誘,用詭計,用真情,無非是將眾人導向『我』的意思。當你這樣作,世人認為你是所謂的『成功』,『能幹』,和『有辦法』。但世人認為好的,不一定在神看來是蒙福的路。
神給我們的方法,是『一切的事不一定要按照我們自己的意思行!』
聽聽 神的聲音,『扣門的,就給你們開門。』(路11:19)來順服那呼召你出黑暗入光明者的意思行!互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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