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聽到秋香的故事,是12月13日的新聞挖挖哇,鄭弘儀和于美人找了柯一正,吳乙峰和小野『話虎爛』。談的是吳乙峰的新紀錄片「秋香」。這集值得看,因為在對談中可看到台灣的『真』性情,相對的,聞不到今年年度代表字的『假』味道。
一個故事,單單聽了,就能聞到那濃濃的愛,催出那不能自己的淚。吳乙峰的「秋香」紀錄片就是這樣一部電影。將愛的信息從台灣,帶到美國,從加州帶回台灣,又從台灣帶到馬來西亞。從上一代,帶入這一代;從秋香,帶到永遠。真正永恆的愛有個特質,是跨越的愛—跨越國界,跨越種族,跨越世代,跨越障礙,跨越成見。
先看看這預告片:『你以為世上沒有奇蹟嗎?』
燠熱的檳城街道上,莊如明與沈秋香開著車子,兩眼緊緊地盯著車窗外,當他們看
到一位殘障朋友騎著改裝的摩托車從眼前經過時,突然興奮地叫了起來。如明一刻
也不猶豫地加快速度追了上去,被飛車攔下的摩托車騎士飽受驚嚇地瞪著他們,不
諳馬來西亞當地語言的秋香,連忙舉起她的拐杖笑容滿面地向對方示意,表示她也
是一位殘障者;一旁的如明則趕緊以馬來語說明他們是剛在馬來西亞成立的「伊甸
殘障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為了想要服務馬來西亞的殘障者,他們正在街道上尋
找殘障朋友,兩人並熱烈地邀請這位殘障朋友到位於檳城的服務中心去。
像尋找親人一般,這一對年輕夫婦以「飛車攔劫」、「守株待兔」等等奇特的方式
在街道上尋找著殘障朋友。雖然有時一整天也未見得著一位殘障朋友,但他們知道
,愈是這樣就愈意謂著:大部份的殘障者都隱藏在不為人所見的角落。想到這兒,
他們的心就愈焦慮,他們的找尋就愈迫切。
就這樣,在短短三年之內,在保守、排外的馬來西亞社會,這兩個人秉持著這股傻
勁,將自己、將家庭,奉獻給馬來西亞的殘障朋友,也因此吸引了馬來西亞各界的
肯定,愈來愈多的資源與關懷湧向伊甸馬來西亞服務中心;愈來愈多的殘障者家庭
願意拋開顧慮,接受他們的協助。莊如明夫婦從起初一張床也沒有的窘況下,到如
今在檳城擁有了一處永久會址,並為殘友開辦了就學、就醫、就業、就養、交通、
福音等等服務,甚至還開始經營了裁縫、T恤、手工藝、精品店等事業,以做為殘
友的庇護工場及中心的經濟後援。
有人說這是奇蹟,特別是在看過嬌小柔弱,撐著雙拐的沈秋香;和曾見過多年前因
為吸毒而昏睡在檳城水溝中的莊如明狼狽樣子的人,都會這樣驚呼。
一個曾經自哀自憐的肢障女子,和一個曾經沈迷毒品不可自拔的毒販,究竟是怎樣
的一種組合?又是什麼樣的際遇和力量使他們有如此的轉變呢?
一個在地上爬行的女孩
沈秋香出生在台灣雲林的鄉下,三歲時因為感染小兒麻痺而致下肢不良於行,在她
所出生的傳統大家庭中,她的殘缺被祖母認定是不吉祥的,再加上她的體弱多病,
更招致祖母的不悅,祖母甚至曾經數次把她身上的衣服剝掉後將她扔在門外,企圖
讓她自生自滅。每次都虧母親含淚將她撿回,才保全了她的性命。
雖是如此,當時並不曉事的秋香在母親的保護下,仍未察覺在地上爬來爬去的自己
和別人有什麼不同。直到有一次在父母都外出工作的情形下,獨自一人在家的秋香
被門外小孩玩耍的聲音所吸引,禁不住玩心,她將媽媽不許她出去的叮嚀拋在腦後
,自己爬了出去。她沒有料到,這一出去竟使她的世界完全癱瘓。鄰居孩子毫不留
情的訕笑與踹踢,讓她自此決定自絕於外面的世界。
十歲以前,她就過著那樣退縮、封閉的日子。後來為了讓她能夠上學、學走路,父
母送她到二林喜樂保育院,在那兒,秋香才開始接受了義務教育,並開始穿起肢架
,撐起拐杖,脫離爬行的日子。
可是對於院外的世界,秋香仍是充滿自憐與自卑的,尤其是在她預備就業,卻始終
碰不到一位願意接受她的僱主的那一段期間,她真的徹底懷疑自己生命的價值,她
不知道自己究竟對世界、對別人有什麼用處﹖
二十歲時,在別人的催促下,她到屏東基督教醫院去做了一次脊椎檢查。在那次檢
查中,秋香發現她的脊椎與肺部都出了問題,可是這一發現更加深了秋香想放棄生
命的決定,她告訴一位在屏基工作,非常關心她的沈阿姨說,她決定不開刀了。而
沈阿姨在知道她的想法和決定後只對她說:「妳對!但妳忘了妳媽媽,妳母親天天
這樣照顧妳,妳要這樣讓她服侍妳到死嗎﹖」
那一刻,她才想到那為她日日憂心、每天在病床旁為她按摩的母親,也才發現到自
己以往的自私,原來,自憐的心理早讓她無法看到周遭的人是如何的在愛她!於是
她做了生平第一次的禱告,她懇求神再給她一個新的生命,她願意為了母親再和生
命搏一搏。
這一次賭注沒有讓秋香後悔,手術非常順利。而她也帶著健康的身體,開始到台北
工作,並繼續在夜校進修。從這時起,秋香才真的開始了全新的獨立生活。
一個與毒品為伍的狂飆少年
莊如明則是生在馬來西亞一個黑社會的家庭中,他父親以開賭場營生,並染有吸鴉
片的習癖,也娶了數個太太。阿明,是三姨太之子。在這樣混亂的家庭中,阿明經
常受到旁人的嘲笑與侮辱,他深深地痛恨自己的身分。從十四歲起,阿明就開始為
毒品去偷、搶、殺人,在他的觀念中,只要夠狠,就可以掌握一切。而在感化院進
進出出的結果,他又染上海洛英毒癮,由於愈陷愈深,連在幫派中都沒有了立足之
地。
雖然深知毒品之苦,他也多次想戒毒,但總是無法成功。到了後來,連最愛他的母
親都心灰意冷地將他趕出門,並對他說:「你想戒毒,除非是用四個釘子將你釘上
。」四個釘子指的是棺材釘,意即除非阿明死了,否則阿明是不可能停止吸毒的。
被逐出家門又被毒癮所苦的阿明,曾經窮困潦倒到一度睡在水溝裡,用報紙當棉被
取暖。
直到有一天,阿明突然覺悟自己不能再這樣下去,他不想一生都過那樣的日子。恰
巧他從姪女那兒知道在檳城有一個晨曦會可以幫助人戒毒,於是他決定前往。當他
把這樣的想法告訴一個朋友時,還招來對方的訕笑:「你能戒毒,我的頭讓你當球
踢!」
但窮途末路的阿明仍懷著軟弱的信心去了晨曦會。初時他抗拒地不願參與例行的唱
詩、禱告,但會中有一位輔導員卻為此而為阿明禁食禱告。雖然阿明表面仍持著抗
拒的態度,心裡卻受到了相當的感動,他不知道是什麼樣的力量讓這位輔導願意為
他這樣做。他漸漸地開始願意認識信仰,並且願意拾起書本,重新學習未曾用心學
過的單字、課程。
由於生活有了信仰、有了新的目標,阿明終於成功的離開了毒品。同時,他決心更
深地追求信仰。後來,在台灣晨曦會劉民和牧師的協助下,他一方面到台灣晨曦會
當義工,一方面進入了台灣的神學院就讀。這一趟台灣之行,也真正成了莊如明的
新生之旅。
擺脫悲情、迎接祝福
在神學院唸書時,透過神學院同學的介紹,莊如明認識了沈秋香。莊如明說,他對
阿香其實是一見鍾情,雖然以阿明過去豐富、複雜的社會歷練,他認識的女孩不知
凡幾,但阿香身上所散發的「純淨」卻是他從未見過、但一心尋求的。阿明最記得
剛認識秋香時,對她最深的印象是,每當大夥兒一塊吃飯,這女孩幾乎都只吃眼前
的菜。她害羞、單純的一無汙染,從不存心機地和別人相處。他更覺得在這個害羞
女子的身上,他還看到一股特殊的力量,她總是願意放下自己,積極地去扶持別人
、關心別人,而不是獨自一人躲在角落裡,這樣的力量真能遠強過從前的「刀光拳
影」,使別人真心的感動和開放自己,這讓阿明又驚又佩。
而秋香則非常欣賞阿明的剛強與自信,他曾眼見阿明在經濟最拮据、三餐難以為繼
的時候,他仍能自我激勵,並不停止學習、奉獻的腳步。在多次共事的機會中,她
更看到阿明對殘障朋友的細心和對生命的熱愛。
可是,這樣欣賞反而成了阻礙秋香接受阿明情感的因素。因為秋香深怕自己內心深
處的軟弱、沒有自信會帶給決心奉獻教會、弱勢族群的阿明過多的負擔,當她面對
阿明的表白時,她的反應竟是拒絕。
但是,阿明的一番話挽回了秋香的心,阿明對她說:「如果妳拒絕我的原因是因為
妳的殘障,那我決不會接受;除非妳是因為我不好,我才能甘心放棄。」阿明提醒
了秋香,不要把殘障問題擺在兩人關係的前面,因為兩人初識時阿明就很清楚秋香
行動不便,但那對他而言並不造成任何困擾。況且,他認為曾有那樣荒唐過去的自
己,又何嘗是完美無瑕的呢﹖於是,秋香才勉強接受了阿明「交往三個月看看」的
提議。
在嘗試交往的日子裡,透過彼此在工作上、教會中的共事、搭配,阿香發覺其實在
自己自視貧乏的生命中,也有足以鼓勵人之處,再加上看到阿明的熱情、和對自己
的關愛,秋香開始思索「自己能為別人做什麼」的另一生命層面,也決心不論遭遇
什麼逆境,都要克服萬難和阿明共走人生的道路。
攜手共築馬來西亞「伊甸園」
到馬來西亞為當地殘友服務,是他們夫婦共同的夢。由於馬來西亞的社會福利剛剛
起步,正是需要人去推動的時刻。而且在實際參與台灣的殘障福利工作之後,他們
更決心要將聖經中的「伊甸園」在馬來西亞築起,造福馬來西亞的殘友。
八十一年,婚後不久的他們帶著台灣親友的祝福,和台灣伊甸總會在能力之內有限
的經濟支援,他們回到了馬來西亞,在檳城展開了形同「拓荒」的起步工作。
阿香回憶剛到檳城時,她曾有一段相當軟弱的時期。初初離鄉背井,到一個語言、
氣候、食物都全然陌生的地區,已讓她嚴重適應困難,再加上尋找會址始終不順,
連一張起碼的睡覺的床都沒有。到馬來西亞的第二個星期,她就生病了,她吃不下
任何東西,只是以淚洗面,覺得自己好委屈。後來當她看到受到自己情緒影響的阿
明也跟著難過不已,她才驟然警醒:這不是當初自己最擔心的事嗎?自己的軟弱竟
成了阿明的負擔!
從那天開始,秋香決心積極地克服軟弱,不讓自己成為阿明在奉獻道路上的絆腳石
。而掃除了內心的障礙後,秋香真的改變了,照阿明的說法是:「從一個害羞女孩
變成三姑六婆。」她愈來愈堅強獨立,實際地參與每一件工作,扶持那些來求助的
人,她真的愈來愈充滿喜樂,因為她真的深深感受到,在牽手關係中,在信仰裡,
她能尋找到力量的源頭。
莊如明與沈秋香因著重新省思生命以及從雙方身上相互擷取生命豐富之處,而更新
了生命,也為馬來西亞無數殘障朋友營造了新的希望,這些,都遠非當年曾有過放
棄生命念頭的他們所能想像的!
(本文由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提供)
(本文取自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六月二十四日聯合報37版)